*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1]H1-ZX-[GK]2024013-2
项目名称: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厨房设备(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90,000.00元
采购包1(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商用食堂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1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5,7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5020102-炊事机械 | 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商用食堂设备 | 1(批) | 否 | 厨房炊具、蒸饭车、工作台等相关配套设施 | 2,19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中小企业声明函》,多品目项目中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共128项)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