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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智能洗车设备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智能洗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17-WZ9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智能洗车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加快推进洗车业务,提高汽服销售收入,发挥非油专项投资对非油业务的保障作用,拟采购洗车机设备(具体采购数量及设备类型以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100%非油专项自筹资金,该项目资金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设备包括龙门往复式全自动5刷洗车机、半自助洗美一体无接触洗车机、手持自助式洗车机。投标报价为包含13%增值税、运杂费的包干价格,如果投标人因为国家政策原因无法开据13%增值税,那么将以中标价的不含税价乘以具体税率进行结算。报价见报价表。

2.3交货地点:上海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字生效后,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进度向投标人发出采购需求,投标人收到招标人订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到达供货指定地点,在现场符合安装条件的情况下,自招标人发送设备安装需求函5日内安装人员进场,15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设备验收及投运标准。

2.5服务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需按照上海销售分公司的管理要求及站点、新能源场站分布完成洗车设备安装、调试,并承诺质保期内完成洗车设备售后维护(含配件)、固废清淤、洗车机保险、易耗物料添加等,中标企业需上缴业务管理部门合作期间服务履约保证金龙门往复式5刷洗车机15万元、半自助洗美一体洗车机10万元、手持自助式洗车机6万元,终止合作后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合作方,合作期间中标方无服务履约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从服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6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台设备控制价,龙门往复式全自动5刷洗车机为18.5万元/台,半自助洗美一体无接触洗车机及洗车工位为8.8万元/台(含膜结构钢架车棚、洗车工位隔断),手持自助式洗车机及洗车工位为6万元/台(含膜结构钢架车棚、洗车工位隔断),均含13%增值税,洗车设备完成投建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营状态,超过控制总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本次报价均不含基础土建建设。

2.7项目履约期限: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按照单价/台的计价方式进行定商定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3年,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范围内相同工况下所需物资按此价格执行本次采购结果。

2.8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供货要求”。

2.9本招标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兼投兼中:

标段一:智能龙门往复式5刷洗车机。

标段二:半自助洗美一体无接触洗车机及洗车工位。

标段三:手持自助式洗车机及洗车工位。

2.10估算金额:标段一:703万元(含税)、标段二:100万(含税)、标段三:120万(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智能龙门往复式5刷洗车机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与本标段对应的洗车机设备销售业绩。提供清晰的龙门往复式5刷洗车机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若无则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专业安装售后服务团队,团队人员3人及以上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安装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并提供投标人为团队人员缴纳的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2025年3月-5月)。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6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整套设备(含地面型全自动水循环设备(沙缸+精密不锈钢过滤器或一体离心式不锈钢契形网过滤)+循环水箱(车辆预洗)+清水箱(车辆清洗),须提供工作原理图及图片)免费质保期至少四年,含洗车液剂、洗车水蜡、维修保养(含配件)、固废清淤(一次/年或车辆清洗10000次/年以上)、洗车机公众责任险(含不计免赔)等,易耗品配送到洗车网点,不产生其他费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须承诺关于洗车机启动、设备运行、管控等相关数据,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拥有监督权、使用权、所有权,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提供,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投标人洗车促销活动链接到招标人洗车设备,开展促销活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3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4投标人须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半自助洗美一体无接触洗车机及洗车工位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与本标段对应的洗车机设备销售业绩。提供清晰的半自助洗美一体洗车机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若无则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专业安装售后服务团队,团队人员3人及以上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安装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并提供投标人为团队人员缴纳的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2025年3月-5月),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6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整套设备(含地上型全自动水循环设备+循环水箱(车辆预洗)+清水箱(车辆清洗、稀释洗车液),须提供工作原理图及图片)免费质保期至少四年。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质量保修单,保修单内容含洗车液剂、洗车水蜡、维修保养(含配件)、固废清淤(一次/年或车辆清洗10000次/年、洗车机保险(含公众责任险)等,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3投标人须承诺关于洗车机启动、设备运行、管控等相关数据,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拥有监督权、使用权、所有权,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提供,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投标人洗车促销活动链接到招标人洗车设备,开展促销活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5投标人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手持自助式洗车机及洗车工位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提供1份与本标段对应的洗车机设备销售业绩。提供清晰的手持自助式洗车机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若无则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专业安装售后服务团队,团队人员3人及以上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安装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并提供投标人为团队人员缴纳的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2025年3月-5月),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 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5.6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投标人负面行为信息发布名单(惩戒期内)。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产品整套设备(含地上型全自动水循环设备+循环水箱(车辆预洗)+清水箱(稀释洗车液),须提供工作原理图及图片)免费质保期至少四年。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质量保修单,保修单内容含洗车液剂、洗车水蜡、维修保养(含配件)、固废清淤(一次/年或清洗车辆10000次/年以上)、洗车机保险等。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3投标人须承诺关于洗车机启动、设备运行、管控等相关数据,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拥有监督权、使用权、所有权,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提供,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投标人洗车促销活动链接到招标人洗车设备,开展促销活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4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5投标人须承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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