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QGZX[GK]2025005
项目名称: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体育专业照明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连城县智慧体育公园体育专业照明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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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61914-体育比赛用灯 | 专业照明 | 1(批) | 否 | 1.灯具:(田径场地足球场地照明LED灯具56套、儿童乐园儿童乐园场地LED灯具24套) 2.灯杆:(35米灯杆4套、其中两套兼顾田径场足球场及儿童乐园场地照明) 3.智能控制系统1套 4.其他配套设施:电箱,电缆、线管、其他零配件等数量若干。 | 2,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的承接人须为中小企业。货物类项目的:所投产品制造商需均为中小企业,否则将被拒绝):1、 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具体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详见采购文件
环境标志产品: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