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6-THGC-G2025-0042 项目名称:惠山区钱桥街道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66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64万元;注: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惠山区钱桥街道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项目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总体发展战略研究与次分区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钱桥街道行政范围全域,总面积46.20平方公里;第二个层次为三个详细规划单元,根据在编《惠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由三个详细规划单元构成,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②根据采购需求召开项目审查会,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注:具体期限要求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 3.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除外)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正、反双面扫描)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城市(乡)规划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码的打印件可作原件使用,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25年4月以后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 8.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 9.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签电子章 13.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2.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