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S-FSWSXXPT-001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三项监测子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三项监测子系统升级采购项目谈判文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三项监测子系统升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三项监测子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S-FSWSXXPT-001
项目联系人:周羿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8975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23897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无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三项监测子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S-FSWSXXPT-001
二、采购需求(需要逐条响应)
项目预算:人民币114000元
主要采购需求:
2.1系统用途
通过对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三项监测子系统(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信息系统、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系统)进行升级,使系统功能满足2025年监测方案及相关要求。
2.2项目建设内容要求
2.2.1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信息系统
(1)本辖区机构概况模块根据25年方案调整优化(增加牙科诊所机构数填报项,增加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公立和民营机构数填报项)。
(2)医疗机构防护及诊疗信息模块根据25年方案调整优化:
8 该模块填报页面各子模块重新排版并增加或调整注释。
8 基本信息子模块增加公立和民营机构填报项。
8 X射线影像诊断子模块:增加各类X射线影像诊断国产品牌数量台数填报项;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设备(CT)设备分单排、多排、双源、光子计数填报项;增加“是否开展稳定性检测情况”填报项。
8 介入放射学子模块:增加国产品牌数量台数的填报。
8 放射治疗子模块:增加各类放射治疗设备国产品牌数量台数的填报项;增加2类放射治疗设备(术中放疗设备和定位设备)信息填报项;增加放射治疗频度调查填报项。
8 核医学子模块:新增各类核医学设备国产品牌数量台数的填报项,删除设备的生产厂家、设备型号、安装日期等信息填报项;增加核医学诊断频次(SPECT诊断频次和PET诊断频次)信息填报项;增加质控稳定性监测及设备情况填报项。
8 该模块填报页面增加填报人、审核人信息填报项。
(3)新增信息填报表单模块(儿童CT检查患者剂量信息调查登记表、2类放射治疗设备(TOMO和射波刀)防护与检测信息表、牙科诊所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调查表(支持导入功能))。
(4)优化审核流程,支持填报用户提交退回修改数据时填写整改说明,且支持省级或者国家级用户再次审核时可查看。
(5)优化数据统计功能:
8 优化项目进度分析查看功能(涉及设备统计的表单(5个表单)均增加国产设备的统计,机构完成情况增加公立和民营的统计)。
8 优化图文报告自动生成及导出功能(涉及设备统计的表单均增加国产设备的统计、机构完成情况增加公立和民营的统计及其他新增或修改表单内容的统计)。
(6)其他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各填报项合理范围值、数据项之间的逻辑校验、设备监测指标合理值调整、基本信息库(数据底库)维护调整、屏蔽患者剂量调查模块)。
2.2.2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
(1)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信息根据25年方案进行升级调整:
8 放射性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情况:根据方案优化填报页面内容布局;调查对象类别由4大类15小类调整为13类,增加2项填报项,“其他”填报项设置为文字填报;辐射源项情况删除1项填报项,增加2项字段和6项填报项,修改6项填报项;不同填报项之间设置逻辑关联并支持逻辑校验。
8 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培训情况:字段名称修改2项,修改填报项“用人单位负责人是否参加了培训”增加1项填报项并设置逻辑关联,“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参加了培训” 增加1项填报项并设置逻辑关联,修改“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放射防护培训”字段定义及相应填报项,增加1项填报项并设置逻辑关联。
8 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与现状评价开展情况:字段名称修改3项,删除1项填报项,增加“现状评价开展情况”信息填报项2项,“职业病危害一般(2022-2024年度检测)”增加1项信息填报项,“检测结果是否存在超标情况”增加信息填报项1项。
8 “三同时”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页面优化及字段名称修改1项,增加原因填报项3项。
8 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页面优化及字段名称修改2项,增加原因填报项1项,删除3类6项填报项。
8 个人剂量监测情况:页面优化及字段定义文字修改2项,删除2类4项填报项。
8 辐射防护检测仪表配置情况: 页面优化及字段名称修改2项,增加原因填报项1项,删除1项填报项。
8 个人防护用品配置情况:页面优化并设置不同填报项间的逻辑关联,增加原因及配置种类2类填报项。
8 问题反馈情况:增加问题反馈情况信息填报项。
(2)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增加“空气气溶胶”填报项,γ辐照装置增加“贮源井水”填报项(含检测结果单位)。
(3)8类监测对象增加检测点数量控制要求(涉及8类监测对象23项放射性危害因素种类检测点位数量控制要求)。
(4)优化审核流程:省级审核增加国家退回待省级审核模块,流程为“国家审核退回--省级用户确认--退回填报用户”。
(5)优化数据统计功能:整体数据分析时,增加排除逻辑,扣除仅包含:豁免的放射源、豁免的射线装置、豁免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宠物医院、行包检测仪监测对象的数据。
(6)增加多个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增加全国及各省仅包含豁免的放射源、仅包含豁免的射线装置、仅包含豁免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仅包含行包检测仪、仅包含宠物医院等的13项相关信息统计;增加8类监测对象14项调查结果不合规原因统计;增加32省14项调查结果不合规统计)。
(7)其他系统功能优化升级(系统逻辑校验及各表单之前逻辑关系优化调整、基本信息库(数据底库)维护调整、体检、个人剂量开展率、监测率>100%情况、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承担单位与承担单位库联动、检测报告逻辑校验情况、系统统计任务完成的统计表,质控抽查的用人单位与开展了调查和现场检测的用人单位统计)。
2.2.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系统
(1)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根据25年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8 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增加非医疗机构健康检查机构数和人数信息填报;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增加医疗机构人数信息填报。
8 在岗期间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情况:增加医疗机构人数和异常人数信息填报项。
8 眼晶状体健康检查情况、甲状腺检查情况中:增加非医疗机构检查人数和异常人数信息填报项。
8 放射工作人员在岗体检中、离岗检查中:增加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检查人数信息填报项。
(2)增加2个数据上传模块开发(增加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调查模块和监测工作报告与风险评估报告模块,并对上传文件格式和大小进行限制)。
(3)职业健康管理信息模块,屏蔽放射防护配套设备和工作人员数量信息子模块,并完善相应的逻辑校验。
(4)其他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各填报项合理范围值、数据项之间的逻辑校验、系统左侧菜单排列顺序调整、数据导出根据信息填报内容梳理调整)。
2.3非功能性要求
2.3.1数据完整性与一致性要求
(1)做到数据的完整性处理或交付。
(2)系统运行故障(如断电、死机)所导致的数据不一致性的恢复措施。
(3)必须保证数据备份与恢复的完全一致性。
2.3.2扩展性要求
系统设计需根据数据持续更新的要求,具备较强的可扩展性,适应未来业务需求的变更及扩展。
2.3.3可维护性要求
(1)形成完整的项目文档体系,强调软件代码编写应遵循统一规范的模式,如格式,命名,对齐,注释等,便于软件的升级、便于客户深入参与。
(2)建立完整科学的软件质量保障手段,有效降低系统出现问题的风险。
(3)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对行为等数据进行记录、系统监控预警等手段,协助相关人员处理系统问题,降低维护代价,增加系统可维护性。
2.3.4易用性要求
系统设计用户界面需符合用户使用习惯,使页面简洁直观,各项功能清晰,减少操作层次。用户界面的设计原则要求,方便、简洁、美观、一致等。
2.3.5可靠性要求
(1)在基础运行环境完备、设施无故障的条件下,在正式运行阶段,故障发生频率不高于每节点每半年1次,且无不可恢复性故障发生。
(2)要求全年24小时连续稳定运行(除维护时间)。
(3)可提供系统的完整备份功能,可将数据备份到磁带机、虚拟带库等外部存储设备。
(4)软件版本升级和改进应在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进行,保证系统稳定、平滑过度。
2.3.6标准化要求
标准化体系是标准化的要素之一,本项目的设计、建设、组织、实施与后续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软件行业现行的主流相关标准。
2.3.7 安全性要求
(1)本项目需充分考虑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在现有安全防护支撑体系的基础上,需要基于本项目的特点在数据库层面、操作系统层面、应用层面等层面设计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防护,提升系统安全性。
(2)系统应具有严格的权限管理、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功能,确保系统的安全访问。
2.4项目实施要求
2.4.1项目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为2个自然月(60个日历日),具体划分为:1个月(30个日历日)的系统开发、测试与部署阶段,以及1个月(30个日历日)的系统试运行阶段。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升级内容的开发及测试工作,使其能满足项目数据采集需求并保证能上线试运行,完成此部分工作后可申请项目初验。
(2)若供应商未按时完成,采购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即时终止本合同。供应商须在合同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
8 全额退还采购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预付款及进度款);
8 向采购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8 移交已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及相关文档。
(3)初验通过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稳定运行1个月后可进行系统的最终验收。
(4)因不可抗力引起工期推迟,经双方认可,可相应延长工期。
2.4.2技术文档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进展和合同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文档及技术成果。文档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方的要求。
各阶段承建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类:
项目计划文档;文档编制规范;项目验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软件开发类:
升级需求分析方案;软件设计方案;系统测试方案;系统测试报告;试运行方案与报告。
(3)软件产品类:
用户使用手册
(4)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三项监测子系统(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信息系统、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系统)升级源代码。
2.5测试要求
系统应符合国家和软件开发行业的相关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投标人应提出合理完善的系统测试方案。系统开发完成后,应依据系统测试方案进行测试(包括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验收测试等),验收测试需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用户测试。
系统开发完成后,中标单位自测工作至少包含系统功能评测、系统性能评测、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等几方面,具体检测要求如下:
(1)文档准备:需准备2.4.2条款中的相关文档,文档功能描述需与软件功能一致且各文档描述一致;
(2)功能检测:根据招标要求对系统提供的点逐一测试,测试要点包括功能的满足性、功能的场景适用性,功能需完全与招标要求及提供的《系统操作手册》一致;
(3)代码审计:检查代码的安全漏洞和违反程序规范的源代码;
(4)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模拟与外界网络设施故障、电力故障、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遭受突发性高并发访问、DDOS攻击及漏洞入侵后被攻击、篡改、研判、报告、处置、回复等,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从而检验预案、磨合机制。
2.6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分为项目初验及项目终验。系统开发、部署、测试完成后进行项目初验,初验完成后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
试运行结束后,在用户体验良好且系统运行稳定的情况下,开展项目终验工作。中标单位需准备好相关验收材料后方可提出项目终验书面申请,中标单位在终验未通过时,须及时完成专家提出相关事宜后再次终验申请,直至终验通过为止。
项目终验后,中标单位须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文档装订成册并提交给采购单位。
2.7团队与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确保团队成员的稳定。未经采购单位同意,项目总负责人及各分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变更。
投标人需选用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和项目经验。
团队成员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写作能力,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2.8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其中包括关于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以及沟通管理等的详细描述。
2.9项目培训要求
2.9.1培训总则
(1)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培训服务。
(2)投标人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及相关安排必须与采购单位协商,在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培训应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等。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表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3)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用中文授课,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
(4)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2.9.2培训内容要求
项目培训及服务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服务需求分析、项目服务相关承诺、项目服务总体设计、项目实施技术支持服务、培训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
(1)免费为系统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员进行有关安装、调试、维护、操作等方面的技术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应提供详细的培训天数、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在合同签订后实施。
(2)选派具有一定资质和实践经验的、参与硬件安装和软件开发全过程、且受过专门训练的高级专业技术人负责系统各部分的技术培训工作。
(3)培训方式须按基本原理、安装操作、运行管理三个方面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应包括技术讲解、操作示范、参观学习和其它必须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确保培训人员对系统基本原理、技术特征、操作规范、运行规程、管理维护等方面获得全面了解和掌握。
(4)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时间:采用用户现场和集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具体培训时间根据项目需求确定。除上述培训外,还须负责在现场组织对系统的安装调试进行技术示范和业务指导。
(5)负责专业人员培训、使用人员培训和系统运维人员的培训。
(6)培训课程应安排在整个项目的合适时间段内。
2.9.3培训费用
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培训费用中,所有的费用计入总报价。
2.10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
2.10.1技术支持要求
质保期为自终验通过后起1年。
本项目要求组建系统架构、开发、实施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实施团队须不少于3人,项目团队所有人员在项目验收前确保本项目实施团队的人员稳定,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完成该项工作及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性质单位的须提供投标单位最近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派1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和2名软件设计师立即到现场与甲方沟通,确保1月内完成所有升级内容的开发及测试工作;在项目试运行期间,投标人至少保障2名实施人员进行实施,负责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收集用户反馈并及时优化系统。
软件系统质保期内,所有软件均享受免费升级服务,免费修补软件BUG,免费使用最新版本。质保期内,系统出现故障,投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对用户单位所提出的系统维护要求做出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投标人可以承诺的其它技术支持。
除提供上述技术服务外,中标单位有责任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服务:
① 电话咨询
② 在线技术支持
③ 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
2.10.2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应用软件部署、安装、调试及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的调试调优等工作统一由投标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进行调试、集成等工作,应用软件保修期内,由投标人负责。
2.10.3系统安全漏洞修补服务要求
定期对系统安全进行检查,如发现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投标方对平台软件提供终身的免费技术支持,免费对安全漏洞进行修补。如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相关软件存在漏洞,在修补后,应保证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如无法对漏洞进行修补或修补后无法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承担由此漏洞造成的一切损失。
2.10.4售后服务要求
(1)本软件系统的维护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在系统验收完成后提供1年的免费运行维护保障服务。维护期内,保证系统和设备的安全正常稳定运行。维护方式包括现场维护和远程维护:
1)“现场维护”是指投标人根据用户方提出的技术问题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处解决问题的过程。
2)“远程维护”是指投标人根据用户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问题解答、技术指导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远程维护不能及时解决时,需提供现场维护。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提供至少一名技术人员,为采购单位/用户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采购单位/用户技术咨询,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其中,现场响应保证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起2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完成故障处理。
如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保证在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3)项目预算已包含中标单位免费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期间内履行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中标单位人员劳务费、北京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维护服务所需工具、设备等。
2.11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在开标现场进行实操演示,演示案例须为近三年(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内完成的卫生领域相关信息系统。演示内容需包含以下核心流程:
数据填报:可以支持在线填报、批量导入多种形式并行填报与冲突校验;
审核流程:支持多级审核流程配置,至少应展示包含两级以上的审核联动与退回机制;
数据导出:支持Excel格式导出且内容与填报数据一致。
(2)演示需提供真实已开发完成的系统,不能是PPT或系统DEMO。演示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由供应商自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的企业法人。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合法有效工商执照。
3.5 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四、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4.1响应文件包括: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1份;2)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3)报价表1份;4)售后服务承诺1份;5)性能参数/技术指标要求偏离表1份;6)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1份;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无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结果1份;8)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给予采购人的资信证明原件1份;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文件格式见第十条,无文件格式要求的格式可自拟。报价须按包对整包进行报价。
4.2响应文件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所报包号。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4.3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货物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报价、装箱、包装、送货和保险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4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供应商需提交三份响应文件,一正两副。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供应商可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直接送至采购人,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响应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响应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5年7月23日 09:30至2025年7月 29 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主楼447房间https://www.ccgp.gov.cn/cggg/zygg/xjgg/
6.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或网上下载
6.4获取文件售价:
0.0元
七、响应文件递交,审查资质,开、评标等相关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23日 09:30至2025年7月 29 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主楼447房间或直接带到开标地点
7.3审查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 29 日 09:30
7.4审查及开标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综合楼二层第一会议室
7.5开标时间:2025年7月 29 日 09:30
7.6联系人:周羿 电话:010-62389752
八、评审原则
根据满足谈判文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原则,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两轮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谈判现场报价为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中最低价的供应商为中标商。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国家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及本所的采购相关制度政策。
十、响应文件格式
10.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委托人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参加报价。授权委托在报价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授权委托人姓名: 签字: 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全称(公章):
10.2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3 报价表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报价表格,需包含以下内容)
总计金额:
交货时间、地点:
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手机
邮编:
(请供应商分包按上述格式填写报价表)
10.4 售后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10.5性能参数/技术指标要求偏离表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10.6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关联性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们(供应商名称)承诺,未有与我公司存在关联性的其他公司共同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品目号)的询价采购事宜。若违反此承诺,我们(供应商名称)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授权委托人姓名: 签字: 职务:
日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10.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供应商自行填写)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2025年7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国家、国家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及本所的采购相关制度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的企业法人。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 具有合法有效工商执照。3.5 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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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