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ZB-2025-235
项目名称:兴平市2025年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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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残疾人服务 | 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内容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 60(人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2025年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需提供声明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