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仙桃国家高新区战略发展规划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4012025010005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5-01203
3、项目名称:仙桃国家高新区战略发展规划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0.00(万元)
6、最高限价:19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⑤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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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