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20222025000068
项目名称:乐至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28,208.76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 服务期限1年,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续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3年。在服务合同期限内,如无解除合同事由,每一年期满经过履约验收合格后,双方经协商一致,在采购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第一年服务期内考核合格方能续签第二年服务期合同。合同存续期间,因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减服务范围,采购人按增减时相对应工种的人均单价增减服务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