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5-G3-00508-RLSZ-0023 项目名称:瑞丽市委市政府职工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92 最高限价(万元):192 采购需求:为瑞丽市委、市政府两个职工食堂提供日常一日三餐服务,周末及重大活动、会议就餐以及市级各单位安排的接待用餐。主要包括:食材采购、保管、清洗、加工、配菜及烹饪,食堂及食品安全,餐厅、厨房及食堂楼层卫生,油烟管道、排污管道保洁,餐具及设施设备清洗维护等所有与职工食堂供餐业务服务有关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三年(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如果中标方服务不达标,招标方可即时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一)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和社保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公司成立未满一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或情况说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5.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6.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评标前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记录,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