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XQZC2025-035;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第十五届东北亚博览会新区展位设计搭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720,000.00元;
最高限价:720,000.00元;
采购需求:第十五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长春新区特装展位设计搭建,能够完全展示长春新区整体形象和发展成果,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含撤展);
服务地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
服务标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前完成项目搭建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判决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2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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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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