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2-JSDX-G2025-0019 项目名称: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8.710000万元(采购包1:130.460000万元;采购包2:88.950000万元;采购包3:59.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8.71万元,本项目价格为固定价格:593元/批次。(其中,分包一:2200批次/130.46万元,分包二:1500批次/88.95万元,分包三:1000批次/59.3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任务量为沭阳县范围内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数量,食品监督抽查4700批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分为3个分包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3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 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分包一):固定价格593元/批次,2200批次,合计130.46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单价作无效标处理; 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分包二):固定价格593元/批次,1500批次,合计88.95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单价作无效标处理; 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食品检验检测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分包三):固定价格593元/批次,1000批次,合计59.3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单价作无效标处理; 开标顺序:从分包一到分包三依次开标,即先开分包一,最后开分包三。 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上述3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投标人参与各分包评标。如某投标人已在分包一被推荐为中标人的,则分包二不再推荐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 备注:如中标单位检测结果不准确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等,甲方有权调整检测批次数或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