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5年度物流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WZKJ-WZGS-2025-20(二次)
1.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
1.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采购单位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单位概况:
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为招募人下属分公司,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幸福东路258号,是一家专业提供仓储、物流服务的国有企业。招标人委托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本项目为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物流运输项目主要为盘扣式脚手架(具体运输货物以实际为准)。招标人负责提供需运输的货物和装车服务,投标人需遵照招标人相关管理制度从事物流运输活动。
2.2招标内容:
2.2.1作为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提高我公司在建和新开工项目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更好的和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互惠共赢的合作、现决定对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2025年度物流运输服务实行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选择一定数量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上限价格,有效期二年。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铁四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指定区域内工程项目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物资时,与本次招标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的入围供应商通过二次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
2.2.2本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2.3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投标人报价及评标需要,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3招标人发布招标结果公示前,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框架协议入围候选人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生产厂家需予以配合和协助。被推荐并通过考察的入围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其为入围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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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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