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中欧班列保税商品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北区)项目商品混凝土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4-XJ-2025-588)
一、项目概况:
仓库建筑、办公建筑、设备用房建筑、门卫建筑、地下停车场建筑、地下设备间建筑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燃气、供暖、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园区综合管网、道路及绿化、广场、电梯工程、智能化及5G通信、人防、消防及精装修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38206.27年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7264.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941.95,平方米。
二、询价物资信息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技术标准 |
计量 |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型号 |
单位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国标 |
m3 |
200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 |
2025/7/3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35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0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3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1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50 |
||||
合计 |
2000 |
1、订货明细表约定的价格为暂定含税价格,具体结算以双方约定的浮动价计算方式据实结算,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结算时不予支付,乙方不可再额外主张其他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试验室提供的符合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的技术指标选配合比,所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订货明细表中约定的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乙方物资供应情况(产品质量、技术状况、售后服务)等作相应调整,不能以订货明细表中约定的暂定数量作为结算的依据;订货明细表中的合同金额为暂定金额,合同金额应以双方书面签认的结算单为准,乙方不能以订货明细表中的暂定合同金额主张可期待利益损失。
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价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
3、商品混凝土包件执行浮动价,浮动规则如下:
商品混凝土不含税单价实行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平台(http://218.60.144.156/jgxx_clcx.asp)发布的《沈阳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中相同规格商品混凝土除税信息价(除税价)进行绑定浮动的方式,进行绑定浮动的方式。
本次招标报价选用下表中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平台发布的《沈阳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中2025年6月除税信息价,此单价仅用于本次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详见下表:
招标用商品混凝土除税信息价具体如下:
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 (元/m3) |
|
1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301 |
|
2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312 |
|
3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322 |
|
4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339 |
|
5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352 |
|
6 |
普通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373 |
三、询价物资技术规范
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乙方须按照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留置试件。经28天标准养护按照GBJ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统计进行评定,并满足评定要求。各标准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较高的标准为准。每批次货物应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据此检验质量;如果乙方发货未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视为提供不合格产品,甲方不予结算。
2.产品技术配套资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相关的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必要文件。
3.质量保证期: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36个月止。
4.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瘟疫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应理解为不可抗力。
5.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最终解释权属询价发布人。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有效代理证明或长期合作证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9.不接受询价发布人合同范本及条款的单位报价无效。
五、报价报名截止时间
1、本次报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16:00。
2、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登陆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p.com)。
3、通过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6:00。
2、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于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ttps://mmcrccep.cn)线上进行报价。
七、报价揭示
1、报价揭示时间:2025年7月23日16: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询价公告在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九、现场踏助
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报价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报价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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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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