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50050
项目名称: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艺术中心2025年建筑设施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艺术中心院内及场馆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包含消防检测及维保、电梯检测及维保、空调及新风系统维护保养、采暖及换热站系统维护保养、电力系统维护保养、弱电系统(智能化网络通讯)维护保养、建筑公共区域照明系统维护保养、院内及场馆内供排水系统维护保养、建筑外墙清洗、观众意外险参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招标期限为 1 年,根据国家财政部2020年102号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鉴于新疆艺术中心服务项目预算保障性强,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在服务期满后经采购方验收满意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可以连续服务,但最长不超过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
(2)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