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JZCG-G2025-0013 项目名称:射阳县陈洋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射阳县陈洋中学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采购范围: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学校水电工、垃圾外运、绿化养护和办公楼保洁、综合楼卫生间、风雨操场、教学楼茶水间、浴室、公共茶水房及教学区公厕等卫生保洁服务。人员配置如下:男宿管4人(含校园巡查人员1人)、女宿管4人(含校园巡查人员1人,4人均为女性),水电劳务人员(1名男性)。在服务期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服务工作可配合进行,甲方有特急需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所有被聘员工收入保障及安全风险事项一律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