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竹竿镇人民政府2025年竹竿镇史河村育秧盘生产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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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25-37 | |||||||||||
2、项目名称:罗山县竹竿镇人民政府2025年竹竿镇史河村育秧盘生产加工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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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依托村级扶贫车间建设水稻育秧盘加工厂,购置塑料注射成型机1台、958装载机1台(附带抓装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3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质量保证期:一年 5.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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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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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无 4、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信用承诺内容(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具有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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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