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丹江口啤酒产业园(一期)项目(钢材)采购(第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25-10-3
1.1在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丹江口啤酒产业园(一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丹江口啤酒产业园(一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丹江口市聚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丹江口啤酒产业园(一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境内,太和大道G241国道K1403+300M-K1403+900M北侧、农夫山泉新城饮料有限公司西侧地块。合同工期:8个月;合同金额1.02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灌装车间及成品库,建筑面积54305.12m2,包括立体库、成品库、灌装车间、理瓶车间、辅助库房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人承诺满足本次货物供应需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5)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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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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