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YD-2025-011
项目名称: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1,253.1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1,253.1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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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511253.19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11,253.1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工建设,工期为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 10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为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质量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员、质量员等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不见面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