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507070002
项目名称: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美丽宜居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9,967.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美丽宜居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9,967.1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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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美丽宜居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9,967.12 | 999,967.1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美丽宜居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美丽宜居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布后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期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或平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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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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