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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南校区山体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南校区山体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6 18:04|发布单位: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9|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301-2025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056

3、项目名称: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南校区山体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建安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1.914166(万元)

6、最高限价:351.914166(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宜昌科技职业学院南校区山体(面积约为16000平方米)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和环境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山体边坡、山体中高坎、破损围墙等建筑物、高大树木等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山顶学生活动场所及配套设施,包含铺设健康步道、登山台阶,安装安全隔离护栏,新建林下书吧、文化长廊及配备休闲设施等;安装灯光和监控设施;配套建设绿化及给排水系统等。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 C1、C2、C3 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5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8)供应商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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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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