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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2025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7-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200-00602
项目名称:2025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4000
最高限价(元):204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包:

一、项目概述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总体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完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服务。

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2、任务分工

本次竞争性磋商涉及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共计361批次。

(1)抽查对象:本地区生产、流通领域,同时可适当抽取通过网购销售的产品。

(2)抽检时间及频次:全年均衡开展。视情加强中小企业高风险等级企业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

(3)抽样区域、环节及场所:抽查场所、区域应覆盖本市(区)内所有行政区域。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4)其他要求:国家、省级监督抽查6个月内抽过的同一企业同一产品不再重复抽查。

3、服务内容

(1)中标供应商要增强抽样环节严谨性,须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产品。

(2)如遇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急需检测,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全力予以配合,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出具检验报告。

(3)中标供应商需完成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整改复查工作

(4)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包组内的产品类别、批次进行适当调整。各包组总批次不变、总价格不变,若有异议部分双方可协商解决。

(二)工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投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查任务。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抽查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抽查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查、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发生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12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风险监测预警交流工作。

7.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进度承诺书》相关内容。

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转包或挂靠本服务项目。如发现中标人以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6000
最高限价(元):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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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

一、项目概述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总体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完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服务。

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2、任务分工

本次竞争性磋商涉及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共计361批次。

(1)抽查对象:本地区生产、流通领域,同时可适当抽取通过网购销售的产品。

(2)抽检时间及频次:全年均衡开展。视情加强中小企业高风险等级企业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

(3)抽样区域、环节及场所:抽查场所、区域应覆盖本市(区)内所有行政区域。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4)其他要求:国家、省级监督抽查6个月内抽过的同一企业同一产品不再重复抽查。

3、服务内容

(1)中标供应商要增强抽样环节严谨性,须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产品。

(2)如遇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急需检测,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全力予以配合,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出具检验报告。

(3)中标供应商需完成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整改复查工作

(4)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包组内的产品类别、批次进行适当调整。各包组总批次不变、总价格不变,若有异议部分双方可协商解决。

(二)工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投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查任务。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抽查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抽查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查、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发生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12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风险监测预警交流工作。

7.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进度承诺书》相关内容。

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转包或挂靠本服务项目。如发现中标人以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04000
最高限价(元):2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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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

一、项目概述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总体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完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服务。

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2、任务分工

本次竞争性磋商涉及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共计361批次。

(1)抽查对象:本地区生产、流通领域,同时可适当抽取通过网购销售的产品。

(2)抽检时间及频次:全年均衡开展。视情加强中小企业高风险等级企业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

(3)抽样区域、环节及场所:抽查场所、区域应覆盖本市(区)内所有行政区域。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4)其他要求:国家、省级监督抽查6个月内抽过的同一企业同一产品不再重复抽查。

3、服务内容

(1)中标供应商要增强抽样环节严谨性,须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产品。

(2)如遇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急需检测,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全力予以配合,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出具检验报告。

(3)中标供应商需完成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整改复查工作

(4)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包组内的产品类别、批次进行适当调整。各包组总批次不变、总价格不变,若有异议部分双方可协商解决。

(二)工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投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查任务。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抽查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抽查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查、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发生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12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风险监测预警交流工作。

7.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进度承诺书》相关内容。

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转包或挂靠本服务项目。如发现中标人以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46000
最高限价(元):146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四包:

一、项目概述和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总体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完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服务。

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聚焦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以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区域和环节为重点,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2、任务分工

本次竞争性磋商涉及到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任务,共计361批次。

(1)抽查对象:本地区生产、流通领域,同时可适当抽取通过网购销售的产品。

(2)抽检时间及频次:全年均衡开展。视情加强中小企业高风险等级企业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

(3)抽样区域、环节及场所:抽查场所、区域应覆盖本市(区)内所有行政区域。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经销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4)其他要求:国家、省级监督抽查6个月内抽过的同一企业同一产品不再重复抽查。

3、服务内容

(1)中标供应商要增强抽样环节严谨性,须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产品。

(2)如遇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急需检测,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全力予以配合,并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出具检验报告。

(3)中标供应商需完成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整改复查工作

(4)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包组内的产品类别、批次进行适当调整。各包组总批次不变、总价格不变,若有异议部分双方可协商解决。

(二)工作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投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查任务。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抽查任务和(或)抽样区域的抽查任务。

4.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查、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发生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12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

5.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6.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风险监测预警交流工作。

7.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8.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进度承诺书》相关内容。

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转包或挂靠本服务项目。如发现中标人以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7月24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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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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