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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行业公用经费(南校区综合楼四层报告厅修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5440-XM001

项目名称:特定行业公用经费(南校区综合楼四层报告厅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4.407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定行业公用经费(南校区综合楼四层报告厅修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须承诺在中标时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17至2025-07-2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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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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