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整改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1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审判大楼消防整改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整改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446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37498-20250630-235
4、采购项目预算:1,198,509.7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内完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198,509.71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消防整改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1,198,509.71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相应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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