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润泽学生公寓12-17栋提质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158,788.85 | 润泽学生公寓12栋提质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158,788.85 | ||
包2 | 1,204,052.62 | 润泽学生公寓13栋提质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204,052.62 | ||
包3 | 1,156,707.95 | 润泽学生公寓14栋提质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156,707.95 | ||
包4 | 776,045.18 | 润泽学生公寓15栋提质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776,045.18 | ||
包5 | 750,976.8 | 润泽学生公寓16栋提质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750,976.8 | ||
包6 | 753,052.39 | 润泽学生公寓17栋提质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753,052.39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无在建工程查询结果,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响应时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无在建工程查询结果,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响应时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无在建工程查询结果,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响应时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无在建工程查询结果,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响应时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无在建工程查询结果,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响应时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无在建工程查询结果,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响应时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