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团堡镇石板岭村产业路硬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220250600058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5-00363
3、项目名称:利川市团堡镇石板岭村产业路硬化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00(万元)
6、最高限价:59.992727(万元)
7、采购需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首次报价为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形式填报;二次报价以总价形式填报,结算时其综合单价按总价下浮比的同比例调整(除不可竞争费用外)。2.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要设置警示标志,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产生的渣料必须及时处理,不能产生污染影响周边环境。3.验收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本项目施工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验收及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拟派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5.拟派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6.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2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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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