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SX-250725-10921
项目名称:出口安全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出口安全设备更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见附件格式)
(3) 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和盖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