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DX-G2025-0019 项目名称:智能电警与信号控制机联网接入 预算金额:321.662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1.6622万元 采购需求: 对933套智能电警、59台信号控制机进行联网,接入公安专网指定平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初验标准;初验后6个月内完成终验;终验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件齐全(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勘察、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