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顾喜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1-CG-250720539、SXZB-2506188411JNF1884/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顾喜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250720539、SXZB-2506188411JNF1884/01),已由中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纪要[2025]第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按照晋能控股集团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授权忻州公司组织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顾喜鹏同志任职期间(2022年9月-2024年7月)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因审计部人员少,力量薄弱,现需通过采购选聘一家资质优、业务水平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该项目审计工作。
2.2 采购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顾喜鹏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作出合理的评价。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初稿确定后一周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4 服务地点:忻州市保德县王家岭煤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经济责任审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5 17:30至2025-07-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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