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河流域治理环境影响报告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60134850、SXMTZB2603F-79(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河流域治理环境影响报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60134850、SXMTZB2603F-79(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25〕24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2025年7月1日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县矿山生态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示范工作项目责任清单的函》要求,胡底煤业需完成胡底河流域治理项目(胡底井田范围内胡底河长度约4.5公里),工程内容:河道疏浚、新建提防护岸、新建主槽溪流等。现需办理胡底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为此,遴选有能力的服务单位编制胡底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了评估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减缓及应对措施,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推进。通过招标方式选用有能力的服务单位编制《胡底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为开工建设的工作要件。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河流域治理环境影响报告项目:
标段(包)内容:按照环评相关技术导则、规范、标准、质量文件、质量控制措施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估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减缓及应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及规范要求编制《胡底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含图纸。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完成《胡底河流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报告通过技术审查,符合报批要求,取得审批部门批复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河流域治理环境影响报告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截图,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至少一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日止三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真实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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