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9209号-JLYH-2025-YJ23
项目名称:延吉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7390000
最高限价(元):7390000
采购需求:
1.审判、执行辅助服务,根据我院往年受理案件量情况,需要负责辅助办案、执行法官办理案件数约24000余件,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及方式进行开庭记录、调证查询等审判、执行相关工作。2.诉前调解服务,根据我院往年诉前调解案件量情况,需要负责我院及派出法庭的诉前调解案件数约10000余件,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准确了解案件事实,确保调解的灵活性和适用性。3.送达服务,根据我院往年受理案件量情况,需要送达案件数约20000余件,要求将法院传票及时准确的送达至指定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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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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