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民生实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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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25-06-6 | |||||||||||
2、项目名称: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民生实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配套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489,600.00元 | |||||||||||
最高限价:2489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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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民生实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360 摄像头(许可)、360 摄像头(非许可)、AI 音柱、录像机(4路)、云集成服务、智慧监管服务费等(详见采购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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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资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企业信用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打印留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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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