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4号-CG007
2、项目名称:金沙镇民隆村新安屯水泥路。
3、招标范围:新建水泥路1.289公里,圆管涵3道24米浆砌石挡墙224米,浆砌石边沟95米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金沙镇民隆村新安屯。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1392185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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