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5]FJLY[CS]2025002-1
项目名称: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4,248.50元
采购包1(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采购包预算金额:504,248.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4,248.50元
磋商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5030301-制服 | 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 1(批) | 否 | 1.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2017]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建督政函[2017]12号)的制作及款式要求。 2.服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服装、环保等相关标准,且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要求。所有标准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如出现标准不相符合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3.应提供投标服装所采用的制造、试验、验收等相关标准目录作为附件,同时提供相应标准、规范或检测报告。 4.提供的产品应保持整洁、平服、折叠端正、左右对称、各部位熨烫平整、无漏烫、各部位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产品质量至少应达到国家和行业一等品的标准,安全性和技术参数偏差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5.提供的服装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起泡、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对皮肤无刺激;所提供的服装面料需防油污;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纽扣不褪色、缝线牢固、拉链顺滑、纽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6.每套服装要求精做,送达的服装要求完成裤脚边翻边缝合工序。 | 504,248.5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夏装制式衬衣、单裤、皮鞋、帽子以及标识部分30天内交付,毛衣、常服、执勤服及配套衬衣60天内交付,制服根据各部门人员数量,配送到连城县机关及各中队队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工业】。 4、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15 至 2025-07-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