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RZC-2025038
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3,625.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长安镇幼儿园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3,625.2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3,625.2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教育用房施工 | 平利县长安镇幼儿园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3,625.2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长安镇幼儿园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长安镇幼儿园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险证明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且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5)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息公示”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记录、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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