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XSGC-G2025-0024 项目名称:泰山路学校初中部扩建工程校园文化布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7808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78081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5.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被授权委托人为法人则无需提供);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