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ZJZX-G2026-0003 项目名称:梅村街道商品房小区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项目 预算金额:210.5025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0.50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了深化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依据《无锡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锡分类办发〔2022〕2号)、《无锡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锡政规〔2023〕1号)、《2024年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锡分类发〔2024〕1号)、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对城管局《关于新吴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实行政府托底清运的请示》的办理意见(锡新财发〔2024〕65号)等文件要求,由街道托底承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的清运工作。梅村街道辖区内26个商品房小区,总计24765户,垃圾房74个。居民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清运由中标人负责转运至指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实行资源化处置再利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期: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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