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29号-qlcl-001
项目名称:长岭县三县堡乡南泉子村农机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96334
最高限价(元):79633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岭县三县堡乡南泉子村农机具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79633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机械设备,采购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2.1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3政策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接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参与投标响应。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响应。
3.4本项目投标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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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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