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5-0004 项目名称: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鑫泽源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3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6.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主要为阜宁开发区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鑫泽源污水处理厂)相关运营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鑫泽源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环保设施及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保养和维护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期为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