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ZB2025-029
项目名称:县医院住院大楼能力提升窗户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1,445.6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医院住院大楼能力提升窗户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1,445.6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1,445.6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安装 | 窗户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1,445.6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医院住院大楼能力提升窗户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医院住院大楼能力提升窗户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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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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