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格尔木市巿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88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合同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购置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恒温荧光检测仪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5台(套),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00批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