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及《广元枢纽经济区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及《广元枢纽经济区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审细则及标准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人员配置“以上人员须为供应商自有在职人员(①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银行工资流水扫描件加盖电子章)”
更正为“以上人员须为供应商自有在职人员(①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为本单位自有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及银行工资流水扫描件加盖电子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