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ZC2025-297
项目名称:天水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267.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7.2380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集体宿舍暖气改造、食堂楼外墙改造、活动楼外墙改造、小理发室室内装饰改造、小洗衣房室内装饰改造、新建汽车充电桩、小文体活动室室内装饰改造及新增活动设备、车棚改造及更换屋面、新建立体停车库、新建库房、迁移交压器等项目进行装修升级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投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或或wenshu.court.gov.cn或)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