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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津潍联络线SJLZQ-1标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5-27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津潍联络线SJLZQ-1标项目经理部(项目简称-石津联站前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钢筋、钢绞线、水泥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石港城际与津潍高铁联络线位于河北沧州黄骅市市区东南,联络线自在建石港城际黄骅新站东端预留车挡引出,接入在建津潍高铁黄骅北站南端预留车挡。其中,西北联络线长8.837km,北西联络线长8.922km,共计17.759km。其中双线桥段落1.996km,单线桥段落12.354km。悬浇连续梁共计8处13联、支架现浇梁共计36孔、预制箱梁共计336孔。标段控制性工程2处即跨荣乌高速(78+128+68)m双线连续梁、跨朔黄铁路(90+90)m双线T构转体梁;合同总造价10.3亿元,合同工期30个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

1.GJ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及CNAS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本厂品牌或代理商自己委托)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其中必须包括HPB300φ10、HPB300φ16、HRB400Eφ12、HRB400Eφ16、HRB400Eφ20、HRB400Eφ28规格型号产品的检验报告,且每个规格至少两份不同批次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协议书(其中必须具有至少一份速度目标值250km/h及以上铁路项目正线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列入“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8)其他要求:①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②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③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标段各包件投标。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钢绞线

1、GJX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相应的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及CNAS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本厂品牌)有效合格不同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协议书两份(其中必须具有至少一份速度目标值 250km/h及以上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厂家提供代理商供货业绩的需提供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代理商代理投标人生产的产品证明。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8)其他要求: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③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标段各包件投标。

4.2.3水泥

1.SN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物资经营的资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采用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生产,具备单线日产熟料40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及粉磨站投标,需提供熟料唯一来源的证明包括熟料供应基地的营业执照,生产供应能力,集团内部企业证明;生产商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有低碱水泥需求的包件,其投标生产商需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生产能力,且低碱水泥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报价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1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需要有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应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

(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及CNAS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本厂品牌或代理商自己委托)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包件内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至少三份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协议书(本集团内部企业业绩互认,至少提供2个速度目标值250km/h或以上的高铁项目正线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及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

(8)其他要求:①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书原件(标书一起装订),同一包件中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②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从成立日期至开标截止日期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③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标段各包件投标。⑤隶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同法人属于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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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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