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项目经理部散热器/电热膜询比价采购公告
本询价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项目经理部,询价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散热器/电热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项目经理部
工程概况: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明路。
工程概况: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EPC)项目经理部,主要工程数量有:13栋厂房,4栋辅助用房,2栋值班室,1栋消防水池,总建筑面积123032.48㎡。其中1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26000平米(合189亩),总建筑面积为74123.87㎡;2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79533.3平米(合119.3亩),总建筑面积为48908.61㎡等。合同金额28841.74万元,合同工期609日历天。
2.询比价内容及方式
2.1 询比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 数量 |
交货 时间 |
到货 地点 |
备注 |
1 |
电散热器 |
1kw |
组 |
45 |
自中标之日起 |
中铁十五局库车光电产业园工地 |
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2 |
电热膜 |
120W/㎡ |
㎡ |
2400 |
2.2 采购方式:询比价采购。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其合法代理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三证合一后只附一证】复印件。
3.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并具有专业技术、配套设施、人员组织、资金、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年-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3.5 其他要求: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3.7 本次报价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报价信息
4.1 报价文件截止投递时间:2025年07月17 日18:00时;
4.2 报价资料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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