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陕甘宁)区域需求项目2025年度水处理药剂类物资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20】374号文、《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工商务(2025)13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开展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北(陕甘宁)区域需求项目2025年度水处理药剂类物资框架协议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三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登记证等有效证件。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商,且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按报名当日人民币汇率换算),且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以来)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资料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物资及服务,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1)需提供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需提供所有工厂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专家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规划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及回执等扫描件(提供一种即可,且不需完全对应或覆盖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标的物),证明文件需体现规划用地位置、允许生产药剂种类及对应产量等基本信息;
(3)需提供原材料来源证明。(任意水处理药剂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发票)。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23年度以来)内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业绩必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份数不得少于5份。
3.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7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所有包件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或者隶属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注:本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本招标项目所有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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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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