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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部分道路路面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2025G024

项目名称: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部分道路路面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9.174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部分道路路面修缮工程,位于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原路面磨耗层年久失修,平整度差,本次维修计划铣刨原路面面层,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与原路面接顺,部分人行道更新。本工程为改造工程,不提供水准测量坐标,要求按现场情况施工,以与原始路面接顺即可。本工程设置两个标段,标段一:乐群北路及伯苓楼门前;标段二:励学路部分路段及20宿门前维修;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一:乐群北路及伯苓楼门前,最高限价215.2714万元(人民币);标段二:励学路部分路段及20宿门前维修,最高限价233.9034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2025年7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具体以合同签署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对国家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磋商日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阶段的查询记录为依据;(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前3个月内”意为: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N月份,则资信证明显示日期应为N月份或N月份的前一个月份或N月份的前两个月份,下述“前6个月内”、“前三年内”均按此逻辑计推);(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依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代缴凭证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缴纳单位、税种和缴纳税款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依据税务部门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代缴凭证等判定,证明材料应显示缴纳单位、缴纳时间等(不包含个人社保);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在《响应函》中承诺: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非联合体响应;④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情形;⑤不属于为本项目所含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⑥不属于采购人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9)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供应商对本项目配备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该供应商职工,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该供应商职工。技术负责人须单独配备,不得兼任。供应商须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同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该供应商为技术负责人缴纳个人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1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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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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