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HMZB[CS]2025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美术馆“中国美协艺委会学术研究展系列:第三届小幅漆画展”展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美术馆“中国美协艺委会学术研究展系列:第三届小幅漆画展”展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9,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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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2020400-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福建省美术馆“中国美协艺委会学术研究展系列:第三届小幅漆画展”展览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福建省美术馆“中国美协艺委会学术研究展系列:第三届小幅漆画展”展览服务采购项目包含作品评审、展览策划执行、宣传推广交流、作品运输保险、画册出版印刷、相关税费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 95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10 至 2025-07-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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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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