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大港配送中心天津销售控股公司成品油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一次
招标编号:ZY25-XJX10-FK010-00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油品加注技术服务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两家符合条件的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 450 万元(含税)。
2.3 服务地点:天津及周边区。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5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具有油品加注技术服务资质,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油库、加油站之间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6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2标段
标段 |
服务区域 |
项目金额 (万元) |
中标人数 |
运输介质 |
标段一 |
中油泰宇分公司所属加油站 |
15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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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中油滨海分公司所属加油站 |
300 |
1 |
|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出具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三类;提供天津地区法定节假日高速限行期间高速服务区保供通行证明(有效期为法定节假日),至少提供2025年春节、清明、五一期间保供通行证或备案表或者承诺能够办理国庆节保供通行证;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
投标人应提供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投标截止日前公司注册成立未满1年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的影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上述文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且无涂改。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成品油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 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模糊不清或不是成品油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 信誉要求:
3.4.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4.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4.3 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4.4 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保险公司、交管部门等第三方的相关证明。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标段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运输车辆(25吨位及以上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5辆。标段二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有运输车辆(25吨位及以上专用运输罐车),且数量不少于5辆。运输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装运介质涵盖本项目运输介质)、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车辆登记证明。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提供的车辆需按照车辆定位系统(提供车辆上线截图和运行轨迹)、车载视频系统(每台车提供系统截图,要求能监测到驾驶员面部表情、驾驶室能分别监测到驾驶员和押运员行为、行车中车辆正前方路面、车辆两侧(尤其卸油箱要清晰可见))。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3.7.2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7.3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油品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油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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