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1号、4号机组过流部件修复-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1号、4号机组过流部件修复
2.项目编号:XHSL-FW-GKXJ-25-1183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1号(10MW)机组修复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及交货,4号(70MW)机组修复于2025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验收及交货。
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拜城县扎提河三级水电站
5.工作范围:本次采购工作包括对4号70MW机组过流部件的顶盖、底环和导叶的磨蚀位置进行补焊修复,同时更换受损的轴套和导叶环,修复后需执行部件预装检查;以及对1号10MW机组过流部件如转轮、顶盖、底环、导叶、套筒、主轴密封、上下止漏环等进行修复加工。具体要求如下:
(1)转轮:处理上冠磨蚀并更换抗磨环;处理下环磨蚀并更换抗磨环;焊接修复下环底部裙边;对叶片进水边和出水边进行补焊与精加工;整体铺焊修复流道出水边;修复泄水锥磨损;执行平衡试验(材料:0Cr13Ni5Mo)。
(2)顶盖:更换泄压腔腔体板材、泄压管及测压管;更换、修复并补焊抗磨板和抗磨环;对本体严重磨损部位进行补焊。
(3)底环:校正变形;修复底环本体磨损部分;更换抗磨板和抗磨环。
(4)导叶:依据原型重新生产一套导叶,材料为ZG06Cr16Ni5Mo。
(5)套筒、主轴密封和上下止漏环: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修复加工。(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水轮机导水机构(过流部件)安装或维修或水电站机组检修等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关键页等);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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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