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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中医院关于奥林巴斯胃肠镜维保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23-HWZX-G2025-0411

项目名称:如东县中医院奥林巴斯胃肠镜维保

预算金额:5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1.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万元)

1

奥林巴斯胃肠镜维保

3年

51.00/年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1月-2025年6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2.本项目属于 服务类 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和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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